卷七 · 离娄上 · 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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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曰:“不仁者可与言哉?安其危而利其菑(1),乐其所以亡者。不仁而可与言,则何亡国败家之有?有孺子歌曰:‘沧浪之水清兮(2),可以濯我缨;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我足。’孔子曰:‘小子听之!清斯濯缨,浊斯濯足矣。自取之也。’夫人必自侮,然后人侮之;家必自毁,而后人毁之;国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。《太甲》曰(3):‘天作孽,犹可违。自作孽,不可活。’此之谓也。”
【注释】
(1) 菑(zāi):同“灾”。
(2) 沧浪:水名。
(3) 《太甲》:《尚书》篇名。
【译文】
孟子说:“不仁的人可以同他谈论吗?别人有危险,他安然不动,别人遭了灾,他却趁火打劫,高兴于别人所遭受的惨祸。不仁的人如果可以同他谈论,那还会有亡国败家的事吗?有个小孩子唱道:‘沧浪的水清呀,可以洗我的帽缨;沧浪的水浊呀,可以洗我的双脚。’孔子说:‘弟子们听着!清呢,就洗帽缨,浊呢,就洗双脚。这都取决于水本身啊。’人一定先是有自取侮辱的原因,然后别人才侮辱他;家一定先是有自毁的原因,然后别人才毁掉它;国一定先是有自己招来攻伐的原因,然后别人才攻伐它。《太甲》说:‘天降的灾难还可以躲避,自找的灾难那可活不了。’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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